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
你的戶籍在台中市嗎?你是租屋族嗎?你有0至12歲子女嗎?凡在台中市租屋且符合財稅規定的市民,每名0至12歲子女可獲新台幣4,000元補助,且補助子女數不設上限,即便有領取租金補助跟社會住宅的市民亦可申請,全面照顧台中市育兒家庭,補貼戶數上限約為2萬7,910戶,額滿截止。
租金補貼資金來源
為減輕台中市育有0至12歲子女的租屋家庭負擔,台中市政府運用囤房稅稅收辦理「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自114年3月24日(星期一)起至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受理申請。
申請管道
申請可至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網站(https://cahas.taichung.gov.tw/)線上申請,或至市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https://thd.taichung.gov.tw/)下載或臨櫃索取申請書,並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及備妥相關文件,於上班時間親送至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1館),或以郵寄提出申請(申請日認定以郵戳為憑)。
若對此補貼有疑問者,可洽諮詢服務電話:04-22289111轉69300。(3/26*12)*住宅處
另外住宅發展工程處說明,為了簡政便民,讓市民免於舟車勞頓,如已申請114年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租金補貼的市民,免再次提供申請資料,市府確認符合規定後將寄發意願確認函,收到確認函的民眾以線上或紙本回復申請意願,即可完成申請。後續經審查核定者,相關補貼將1次性撥入核定戶指定帳戶。
申請資格
一、本補貼對象,應符合下列各項規定:
- 已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在臺中市設有戶籍。
- 育有十二歲(含)以下之子女。
- 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
- 家庭成員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新臺幣4萬6,554元。
二、同一家庭以提出一件申請為限。
三、第一點所稱之家庭成員,係指補貼對象及其配偶、補貼對象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受補貼對象或其配偶監護之人。但未成年子女以補貼對象或其配偶為該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為限。
應備文件
1.申請書:紙本或線上填寫。
2.家庭成員全戶戶口名簿:申請人、申請人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之戶籍資料影本。
3.租賃契約書影本(租賃日期需在申請時仍有效)。
4.申請人、申請人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年度別依公告規定)及最近年度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申請日前 1 個月內,各項資料無遮蔽)。
5.申請人本人之金融存摺封面影本。但因故無法提供者,得填具切結書後,提出指定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6.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者,擇一檢附申請日前 1 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下列證明文件影本:
- 診斷證明書(應載懷孕週數及胎兒數)。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非產檢診所自行發送之媽媽手冊),其資料內容應包含載有孕婦姓名之封面或封底、內頁之產前檢查紀錄表或最近一次產檢紀錄,並有醫院(診所)蓋章、醫師簽名或蓋章。孕有雙胞胎以上者,應另檢附診斷證明書。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於受理期間至「臺中市育兒租金補貼系統」提出申請。
書面申請
填妥申請書並備妥上述文件後,於受理截止日前親送或郵寄至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 郵寄申請以郵戳為憑。
注意事項
- 補貼為一次性發放,每育有一名十二歲以下子女,可補貼新臺幣四千元,無子女數上限。
- 詳細資格、租賃房屋條件及其他必要事項,請以當年度臺中市政府的公告為準。
Q&A
Q:有申請內政部租金補貼還能再申請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嗎?
A:可以,內政部租金補貼是採每月給付,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是採一次性給付,另外入住社會住宅民眾亦可申請。
Q:有申請社會局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特殊家庭境遇、經濟弱勢原住民住宅租金補貼還能再申請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嗎?
A:可以,弱勢族群租金補貼是採每月給付,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是採一次性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