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帶來的衝擊,政府正式公布了「紓困4.0」的措施,這次的紓困,規模更大、項目更多。
在 #個人紓困 中,包括:有國小以下孩童,或國高中及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的家庭、中低收入戶及弱勢、農民、漁民、自營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臨時工、小攤販、藝文工作者、計程車司機、遊覽車與租賃車司機、導遊、領隊、視障按摩師等,都能夠申請現金補貼。
在 #事業紓困 中,包括:商業服務業、觀光業、交通業、客運業、教育(運動)事業、藝文業、長照托幼、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會展業、貿易服務業、社福團體等等,都會依僱用員工數給予補貼,確保上班族有薪水可領。
行政院綜合業務處:「紓困4.0」
(一)展期不罰
鼓勵線上申辦戶政業務:
針對線上辦理戶籍登記後需換發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者,無法線上申辦者可於第三及疫情警戒解除後再辦,逾期不罰。
水電費繳費期延長,免計延遲繳付費:
- 5、6月電費繳費期限,每月收費用戶由16天調整為1個月,隔月收費用戶由1個月調整為2個月。
- 5月水費繳費期限,由原5月21日延長至6月21日。
公路監理業務展延(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車輛定期檢驗、職業駕駛執照審驗):
- 入境、檢疫、隔離結束或治癒出院後6個月內辦理,視同未逾期。
- 配合防疫措施致逾期辦理者,可撤銷免罰。
外國人入國引進許可效期自動延長:
許可函屬110年5月19日至6月30日期間效期屆滿者,一律自動延長3個月。
外來人口停(居)留效期即將到期者無須到站辦理:
可俟疫情警戒降至第二級之次日起10日內/30日內辦理延期停/居留。
(二)住貸放寬、公宅減租及緩繳
政府政策性住宅貸款寬緩措施:
國宅、勞工、中央公教及國軍等住宅貸款戶
- 本息緩繳1年、本金2年。
- 貸款期限20年展延為30年。
社會住宅減租紓困:
中央啟動減租,地方政府陸續響應
- 住都中心率先議定林口社會住宅店鋪減租50%、住戶減租20%。
- 北市等五都陸續響應提出減租或緩繳等措施。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緩繳:
5月底、6月底及7月5日應繳租金展延至7月31日繳納,預計受惠人數8萬9,050人。
(三)教召、評鑑及所得稅申報延期
教召、徵兵與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6月30日前停辦教召、徵兵體(複)檢、軍種兵科抽籤、徵集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及替代役入營。
醫院及相關機(關)構評鑑/查核作業:
- 醫院、護理及精神復健等機構評鑑與感染管制查核。
- 住宿式長照、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
- 醫院及照護機構地方衛生機關及社會福利績效考核。
股東會延後召開:
- 公開發行公司(含上市櫃、興櫃及外國企業來臺掛牌公司)股東會延至1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舉行。
- 非公開發行公司得延至110年8月31日前舉行;屆期亦得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報請主管機關展延。
所得稅報稅期限延長:
109年度綜所稅/營所稅報繳期限延至110年6月30日
(四)勞、就保緩繳及轉帳手續費減免
受疫情影響之產業、事業及被保險人:
110年4月至9月,6個月期間勞(就)保保險費、勞工退休金得延後半年繳納免徵滯納金。
全國民眾適用:
110年5月20日起網路銀行跨行轉帳免手續費實體ATM轉帳手續費減收2元(郵局和農漁會信用部亦同)。
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之民眾(不會影響信用紀錄):
信用卡帳款及個人貸款得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遲延)利息。
勞動部:「紓困4.0」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
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發給新臺幣1萬元
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發給新臺幣3萬元
補貼資格
- 110年4月30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 108年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臺幣40萬8千元
- 未請領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自營作業者補貼 申請滿出門
補貼現金,直接入帳
109年曾請領補貼→直接核撥
線上登錄本人帳號,快速撥款
109年未請領補貼→勞保局官網填資料→資料無誤快速核撥
點擊進入? 勞保局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自6月7日起至7月5日止符合資格,以自然人憑證或免插卡雙號(健保卡好+戶號)登入
勞工10萬紓困貸款 (勞動部補貼第1年利息)
申請對象:
受疫情影響之本國籍,年滿20歲勞工
參加勞工保險者。
未參加勞工保險者,可提出工作事實證明(如工作收入資料)。
貸款方案:
- 每人最高貸款10萬元
- 利率1.845%、貸款3年
- 經銀行核貸者,勞動部補貼第1年利息
- 貸款資金由銀行提供;信用保證金提供10成信用保證
還款方式:
- 第1年第1到第6個月為寬限期,免繳納本金,第7到第12個月攤還本金
- 第2年起按月攤還本金及利息
110年6月15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貸款名額50萬名。
方便又安全 勞工紓困貸款線上辦
- 選擇線上申辦之承貸銀行
- 進入銀行『勞工紓困貸款』線上申請區
- 填寫『勞工紓困貸款』申請資料
- 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投保者,需另檢附工作收入證明)
- 按下『送出』並等候銀行通知核貸結果
- 勞工紓困貸款資格、線上申辦承貸銀行等資訊,請至勞動部『勞工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專區。
- 勞工朋友可從線上申辦之承貸銀行中選擇已開戶之銀行,申請辦理順困貸款較為便捷。
- 提供線上申辦的銀行,有其認定的標準(例如:本行開戶、帳戶驗證等)須依照各銀行線上申辦相關規定。
點擊進入? 勞動部『勞工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專區
農委會:「紓困4.0」
110年農民生活補貼 每人1萬元
不用再申請,直接匯入戶頭,防疫期間避免群聚,不用急著刷本子。
發放對象:
- 農保或農職保被保險人(110.4.30已參加)。
- 109年曾經申請農民生活補貼的實際耕作農民(含參加農糧署政策者及改良場核可的實耕者)。
- 參加農糧政策的農民及青年農民(去年至110.4.30輔導有案)。
排富?♂️108年度農業以外所得不得超過50萬元
110年漁民生活補貼
109年已領取的漁民不用再申請,直接匯入戶頭,防疫期間避免群聚,不用急著刷本子。
發放對象:
每人3萬元
- 110年4月30日前在漁會投保勞保。
- 為漁會甲類會員及加保中。
- 投保薪資2萬4000元/月以下。
- 108年所得未達40萬8,000元者。
每人1萬元
- 110年4月30日前加入且申請時仍為漁會甲類會員。
- 108年所得為達50萬元者。
109年未申請或新入會者,現在就像所轄漁會電話洽詢,並可以回郵信封郵寄、電郵或傳真辦理。
申請期間 110/6/7~110/6/21
專線電話 0800-202-383
紓困貸款4.0 加碼加碼挺農民
- 增額度:農綜貸可重複申請。
- 減負擔:舊貸免申請,免息到年底,新貸免息到111年6月底。
- 緩還本:本金延繳2~3年。
- 有彈性:週轉金提高額度。
- 度難關:災貸免息延長1年。
紓困專線:
- 農業金庫 0972-590951
- 農信保基金 0963-619301
- 農業金融局 0933-239983
衛生福利部:「紓困4.0」
關懷弱勢加發
- 110年5月至7月符合資格之經濟弱勢、身障、老人、兒少,於110年5月至7月每人每月1,500元(一次發給4,500元)。
- 免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檢核資格,衛福部主動發給,110.6.4直接匯入帳戶。
- 預估受益人數90萬人,加發生活補助費40.65億元。
- 110.6.4先發放80萬7,201人,36.32億元。
育有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每名孩童1次性補貼新臺幣 1 萬元
補助對象:
COVID-19第三級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
發放方式:110 年 6 月 15 日起
領有110年5月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家長 → 直接撥款至申領帳戶
其他家長 →
方式 1:網路申領(10000.gov.tw)
方式 2:ATM領現金或存入帳戶
照顧服務單位紓困措施
長照(居家、社區)、托嬰、早療等機構
紓困情形:
- 照顧服務收入減少達50%以上。
- 經中央政府通知停業,且給薪未達基本工資者。
紓困措施:
- 110年4月30日前持續服務,依員工數,每位4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
- 依僱用員工數,每位1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
- 給予每位受僱員工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共4萬元。
家庭托顧服務員、保母
紓困情形:符合收入減少達50%或停業情形之一。
紓困措施:110年4月30日前持續服務,每人補貼3萬元,給予一次性補貼延續性措施。
申請方式:採申請制(請上本部官網紓困專區)
住宿式機構/社福事業紓困措施
住宿式機構:
紓困條件
- 受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書面通知停業,而業務中斷致生損失。
- 於自109年1月15日起,任連續3個月平均收入較108年指定日期區間減少達15% 。新設機構無108年月平均可供比較者,得以110年1-4月任3個月之月平均收入為比較基準。
紓困情形
- 基本人事費、維持費
- 信用擔保、週轉金及員工薪資貸款利息補貼。
社福事業單位:
- 社福團體、基金會
- 復康巴士
- 長照交通接送、營養餐飲服務
- 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紓困條件
於自109年1月15日起,任連續3個月平均收入較108年指定日期區間減少達15% 。新設單位或新承接復康巴士無108年月平均可供比較者,得以110年1-4月任3個月之月平均收入為比較基準。
紓困情形
- 加班費、維持費
- 信用擔保、週轉金及員工薪資貸款利息補貼
諮詢專線:
- 居家、社區長照機構請洽 1966。
- 弱勢加發、急難紓困、身障家托、早療機構、托嬰中心、保母請洽 1957。
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
符合者 每戶發給1-3萬元 約47.5萬人受益,預算64.76億元。
核發對象:
109年申請符合者,政府主動查調申請人戶籍、投保情形、其他政府機關紓困補助情形。
109年申請不符納入重審及110年新申請者。
- 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 因疫情影響工作而無收入或收入減少。
-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 家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未逾「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衛福部主動比對財稅資料)
申請方式:
- 109年有申請者免申請。
- 110年新申請者自110.6.7至110.6.30止。
- 線上申請
- 郵寄申請,免付郵資寄到南港昆陽郵局第520號信箱
核發方式:
由衛福部直接匯入帳戶,或郵寄匯票
- 109年符合者,依109年度核定金額發給1-3萬元,6月4日發放。
- 109年不符重審及110年新申請,符合者發給1-3萬元。